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的施工。
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環保工程的施工。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35 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可承擔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可承擔資質范圍內的冶金工程施工。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600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可承擔單機容量10萬千瓦及以下發電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60米以下; (2)鋼結構單跨跨度30米以下;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33米以下;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3000噸以下;
(5)單體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以下。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獨立承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及以下的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施工業務,具體內容有:小(1)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4級以下水工構筑物的施工總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圍內:壩高4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以下、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他型式)且長度小于500米、堤防級別3級以下。
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獨立承擔中型以下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工程。
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乙級 可承擔投資額3000萬元及以下的污染水體修復工程、污染土壤修復工程、礦山修復工程及其他生態修復工程設計。
鍋爐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1級)可承接各類型鍋爐安裝、改造工程(參數不限)。
壓力管道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GA1乙級、GB1(含PE專項)、GB2(2)、GC1級】
GA1乙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長輸(油氣)管道為GA1乙級:(1)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介質,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MPa的;(2)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的;(3)輸送距離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
GB1級 燃氣管道為GB1級;GB1中設置PE管安裝專項
GB2(2)級 設計壓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
GC1級 (1)輸送GB 5044—1985《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高度危害氣體介質和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的高度危害液體介質的管道;(2)輸送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包括液化烴),并且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輸送流體介質并且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 設計溫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壓力容器設計、制造許可證(D1、D2級) 可設計、制造D1級(第一類壓力容器)、D2級(第二類低中壓容器)。
三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配套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可承擔110千伏以下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設計施工維修壹級 可承接所有安防監控項目的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規模不限。